法律分析:一、工地手骨折赔偿标准
工地手骨折,骨折工伤应当属于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骨折算几级伤残
一般情况下,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一般为十级工伤。
三、工地工伤骨折老板不管怎么办?
(一)请问您跟用工单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有其他证据(工卡、功夫、考勤表、工资条)证明?二、如果能确认您和用工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在用工单位不帮您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一年内,自己或是跟您的近亲属,可以直接向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给您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您支付费用。
(三)如果您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您是直接受雇于您的老板,你们之间有证据证明形成雇佣关系的话,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您可以起诉老板,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果您与老板形成雇佣关系,老板(包工头)又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可以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工伤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律师告知详情,以便律师能给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三款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在工地上受了伤,要及时做伤残的鉴定,确定是工伤后就可以跟工作单位协商赔偿的事宜。赔偿的项目包括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营养费、陪护费、交通费、伤残补助等,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的就由工地的承包商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