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属于规划局作的关于该地块的详细的土地用途的规划。而征收拆迁则是另外的法律程序。征收拆迁需要经过审批,公示公告,签订补偿协议,落实补偿等繁杂的法律程序才能启动。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所以确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后对实施旧城改造(涉及拆迁)、片区建设起着决定性作用。
一、建设用地许可证怎么办理
应该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许可证申领应该由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二、户主是否拥有安置房产权
安置房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包括户主的,拥有其产权。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和面积向具有城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出售的住宅。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所以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所有通过正式拆迁程序,被安置人未来都可以取得房屋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所以相对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