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市长助理并不是一种具体的官员职务级别,而是市政府工作机构中的一个职务或者职称。市长助理通常是政府工作机构中的专业人员或者管理干部,担任市长的特别助理,主要负责市长的日常行程、安排、协调等事务,并参与一些决策和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在行政级别上,市长助理通常不拥有官员职务级别,而是根据工作经验和业绩表现来确定工资待遇。同时,市长助理这一职务也可能存在于不同的城市和国家之中,其职责和具体工作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市长助理的职务级别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组织法》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市长助理等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