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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破产衍生诉讼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上仍是一种第三人撤销之诉,理应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规定。《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破产衍生诉讼均由受理破产申请案件的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立法初衷是为方便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能够更...查看全文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包括主体、程序、实体、结果和时间条件。法院不予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情形包括特别程序、婚姻无效、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查看全文
第三人撤销之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新增加了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 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二审程序的规定是: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可以上诉进入到二审程序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规定中,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查看全文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事后的特殊救济程序,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该诉讼属于独立型,通过撤销判决的不利部分来保护受损的第三人利益。本文介绍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适用条件以及程序选择等方面的内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状样本也在文章中提供...查看全文
起诉状的主旨是提起第三人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诉讼请求。诉状中列举了撤销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来源。此外,还提供了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论基础是在特定情形下,判决的约束力可能扩展到第三人身上,...查看全文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不能够撤诉的。第三人在一个案件当中,虽然他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但是他和这个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是存在着利害关系的,而这个利害关系,如果当事人觉得影响到了他的权益,他可以向法院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查看全文
第三人撤销之诉败诉后可以上诉,上诉时间为15天。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包括主体、程序、实体、结果和时间条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人等基本内容。尽管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普通民事纠纷有区...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查看全文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案外第三人认为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而在规定时限内向原审...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依新民诉法规定,第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此规定所设期限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一样,都是不变期间,不适用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界定,是以第三人...查看全文
新民诉法规定,第三人必须在六个月内提起撤销之诉,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撤销之诉期限的起算是根据第三人知悉对其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早于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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