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问题退货退款的规定如下: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2.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3.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4.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5.销售者未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另外,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或销售者发生消费纠纷,那么应该如何解决呢?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