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企业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是国家对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规定,旨在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该管理办法规定,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长短视累计工作年数而定,但年休假不得少于五天。同时,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离职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期应当比上一年度增加一天,最高增加至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享受年休假前30日内通知员工具体年休假期时间。未通知或经员工同意调整的,年休假期按原计划执行。在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为享受年休假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员工拒绝休年休假,用人单位有义务督促员工休假。如果员工依然不休假,则可以采取合法的处罚措施。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实行员工带薪年休假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员工年休假,不得拖延或者以经济补偿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