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否合法需要视情况而定:
1、若股东不属于公司的高管、董事或者监事,且已经足额缴清其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法律是不禁止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
2、若股东属于公司高管、董事、监事,公司就会禁止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
一、股东贷款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
2、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及工商注册登记查询单;
5、贷款卡;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
7、财务主管身份证明及简;
8、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拟出质的股权不能转让的情况具体如下:
1、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4、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5、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6、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向高管人员借款禁止】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