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书面形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必须履行。
3、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