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完成销售任务被公司辞退上诉了会怎么判
如果确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也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次满足:第一,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第二,为其安排了培训或调岗;第三,劳动者经过培训调岗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第四,只有在满足前三点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怎么办
从劳动者的角度考虑,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后,很快面临失业的危机,不像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提前准备,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时间无法确定,这是对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公司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罚款怎么办?
公司无缘无故罚款,劳动者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说明情况;逾期不支付,可以责令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以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什么,完成工作任务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某一项工作或工程开始之日,即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工作完毕,合同即告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任务合同完成是否合同终止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某一项工作或工程开始之日,即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工作或者工程完毕,合同即告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合同实际上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