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员工离职不交接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员工离职不交接可视为擅自离职,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超过一定期限按照无故旷工处理,公司可以向该员工登记家庭住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给公司造成相应损失的,公司可以仲裁、起诉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