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药店是政府医疗保险管理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从多家符合条件的社会药店中严格遴选出来的。
“定点”意味着高质量的服务 成为定点药店,就必须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定点药店面临的不仅仅是对顾客服务,而且还要全面地服务于社会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是定点药店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其特殊意义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