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在用人单位中工作得好好的,但是公司因为没有理由把自己给辞退了的话,这个时候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金,这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呢?
一、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二、辞退补偿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不属于的。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先进入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然后分配进入管理费用。
三、法律规定或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经济补偿金并不是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范围之内,这个经济补偿金应当是属于员工的一个福利待遇,一般来说,会按照员工的平时工资和工作时间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