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强制加班,员工有权拒绝。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安排加班的,需要与员工和工会组织协商达成一致;而员工不愿意加班的,一般就可以提出拒绝。
《劳动法》规定了四种加班不得拒绝的情况: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