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待岗不服怎么办
实施待岗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危机感和敬业精神,从表现上看似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讲,待岗制度的合法性却是令人怀疑的。事业单位待岗不服怎么办事业单位待岗不服可以申诉。首先,待岗制度的设立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待岗制度的主要根据是一些部门或系统的红头文件甚至是本单位内部制定的待岗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有待岗制度。因为待岗制度制度涉及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工作权、报酬权,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这些内容应当由劳动法和其他基本法律予以调整,单位无权以内部文件加以规定。单位规定待岗制度,是一种程序越权行为,将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如果被错误决定待岗,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受损害,却又没有相应的救济措施。当事人不服待岗决定的,无法申诉,因为没有法定的受理申诉机构和程序作保障,即使申诉也基本上没有效果。待岗不同于行政处分,开除、降级、降职等行政处分是行政法规加以规定的,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而待岗后果的严重性并不低于一些行政处分,但当事人的权利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其次,待岗标准具有随意性和待岗程序上存在不规范性。什么样的条件应当待岗,这都是由内部文件加以规定的。由于缺乏法定的标准,导致待岗规定上的随意性。如有的政法部门规定一年内办理两件错案的要待岗,违反禁酒令在中午饮酒的要待岗。甚至有的部门在教育整顿活动中,明确要有10%的人员待岗,人为制造待岗。在确定待岗程序上也很不规范,是否待岗通常由单位领导说了算,最多是几个领导研究一下。待岗制度具有操作上的随意性,不象行政处分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这也是一些单位乐此不疲的重要原因。待岗以后,当事人工作生活的安排更具有随意性,有的地方将各单位所有的待岗人员集中起来进行学习,有的单位则让待岗人员自学.由于什么样的人符合待岗条件、待岗的实际时间的长短等都是领导说了算,这就不排除极个别单位领导借机泄私愤。第三,待岗制度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待岗不作为一种行政处分,不记入职工档案,所以,待岗的效力就大打折扣。另外,所谓学习的内容经常由于脱离工作实际而流于形式。再则,待岗者没有安排工作,对单位来讲也白白浪费了劳动力。而且待岗期限又通常较长,对待岗者精神压力较大。比较恰当的做法应是,劳动者违反了什么,该给什么行政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而不应以扣减工资和剥夺工作权的待岗制度作为惩罚。因此,待岗制度的设立既没有法律根据,又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全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废除待岗制度是势在必然。取消待岗制度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可通过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解决,这也应是人事管理从人治走向法治的一个要求吧。
待岗需要本人去工作单位吗
法律分析:待岗职工不用去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单位停工停产,待岗通知怎么发?
如果是全员停工待岗的情形:一是可以因企业原因单方通知全员待岗,可通过微信群发或邮件送达员工,最好有类似“收到”的反馈,做好截图保存,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支付,超过30天的,没有提供劳动的,可以按照待岗工资标准支付,各地待岗工资标准不同,一般地区按照最低工资的70%、80%。二是可以向全员发起协商待岗,同样可通过微信群发或邮件送达,每个人都回复“同意”, 做好截图保存,工资支付标准可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基本生活费。风险提示: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该单位未经个人同意确定我待岗该怎么办
我国目前对待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任意决定劳动者待岗,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员工待岗,员工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由主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要求单位补发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单位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强制待岗,待岗工资都有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强制要求待岗违反劳动法,可以按正常工作期间的福利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交纳社保。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