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是否可以变更,必须根据本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例如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如果担保人因购房原因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可由贷款人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变换担保人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再找一位新担保人添加进去把原担保人撤换出来;如果贷款人新购商品房的房产证已办好,又没有连续3个月或合计6个月的银行违约还款记录,也可以提出《变换担保方式申请》,由原来的保证人方式变换成房产抵押方式。
一、公积金贷款怎么贷款买房
1、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书面申请的,还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经审查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相关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并完成合同后,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应向银行发出贷款审批通知。收到贷款通知后,相关银行可以办理贷款支付手续;
4、借款人还应根据自己缴纳的公积金计算贷款金额和每月还款额。同时,也可以根据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
5、在还款方式上,相关人员也可以选择余额冲抵贷款方式,即提取的公积金应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本息。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公积金贷款账户需要开户超过90申请日申请日期前;
2、公积金需要常缴纳公积金;
3、公积金共同账户人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一年内在大连有购房记录;
4、贷款人和担保人都需要年满18一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信用良好,住房还款不得超过2笔;
5、有符合规定的资产抵押。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受理申请15决定在一天内批准贷款或不批准贷款,并通知申请人;批准贷款的,由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