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夏季,高温的存在绝对是对每一个户外劳动者不小的考验,在高温的情况下就算是我们意志再坚强身体也会发出求救信号,那么在我国关于高温的相关法律中,在对于我国青岛地区相对应的高温费是怎样的?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解答疑惑,希望以下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青岛地区高温费是怎样的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全部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企业现执行的防暑降温费低于上述标准的,应改按上述标准执行;生产条件特别艰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业,经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定义与危害
高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处在具有生产性热源的作业场所,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该作业点的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度或2度以上的作业。
炎热高温属不属于自然灾害
夏季正常的炎热高温不属于自然灾害,但如果持续炎热高温,或者在不应该是炎热高温的季节,如冬季出现炎热高温,则属于异常天气现象,属于气象灾害,会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损失。
高温灾害的防御
1、安装空调、电扇,以改善室内闷热环境。但不要长时间呆在空调房内,以防止产生头疼头昏等所谓“空调病”。电扇不能直接对着头部或身体的某一部位长时间吹,以防身体局部受寒。2、浑身大汗时,不宜立即用冷水洗澡,以防寒气侵入肌肤而患病。应先擦干汗水,稍事休息后再用温水洗澡。3、汽车驾驶员要趁夜间气温低时休息好,保证睡眠时间,以防因疲劳引发交通事故。4、高温天气宜吃咸食,多饮凉茶、绿豆汤等,以补充固出汗失去的水分盐分。5、适量进行体育锻炼,以增强人体的耐热功能,提高适应高温环境的能力。
持续高温也是自然灾害,既然如此,我们就要像面对台风,面对地震一样,首先,要有预案。要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政府、企业都应该进一步地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其次,政府要持续地对高温天气进行监测,发布预警。提高公众预防认识。再次,要采取一些防范和保护性的措施。
高温的产生对于人民的身体绝对是一种负担,甚至于是一种可能会让人断送性命的行为,所以说,作为公司为了职工的安全我们给与相应的补偿,准备相应的防暑药物都是必然的事情.公司理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