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强拆必须需要哪些条件
司法强拆必须需要的条件有: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2.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二、司法强拆可以上诉吗
司法强拆如果没有过上诉期的,是可以上诉的。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强拆程序是什么
司法强拆程序是:
1.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入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迕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决定书的送达:现场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报刊公告送达。
4.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强制拆迁执行前应召开各执法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6.张贴强拆公告,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搬迁。
7.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入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