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者隐瞒疾病入职是否导致劳动关系无效
一般不会,除非职工明知因病情不能胜任该工作而隐瞒。
1、员工隐瞒病情入职,一般不应该被解雇。隐瞒病情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隐瞒病情属于违规,或员工因隐瞒病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入职隐瞒怀孕违法吗
1、入职隐瞒怀孕并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该条虽然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基本情况,但是针对的仅仅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年龄、工作经验、学历等情形,而员工怀孕与否是其个人的隐私,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基本的人权,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