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闲置不用的房产要交房产税。
《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规定“废止《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二十条关于企业停产、撤消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关于企业因停产、撤消而空置不用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已废止,因此企业因停产而将房产闲置不用的,仍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