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只要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算违反劳动合同,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或不提供工资或社保待遇。但是,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