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法》董事会换届年限是多久一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二、董事会一般一年开几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董事会一般一年开两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三、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什么机构
董事会到底是什么机构,公司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学理上公司是四权分离的组织,股东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是监督机构,经理是执行机构。学理上,董事会可以称之为是决策机构,例如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等等,经营过企业的人就知道,这些方案都是在多个方案中挑选,最后制定出来的,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在决策,只是这些方案最终要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是什么
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有权对公司的许多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大多数董事是由股东大会产生的,而少数是由成员大会产生的。
2.职责不同。股东会的主要职责是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有权任免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策权;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和保管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编写公司章程和各种账册,及时向股东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在公司无力偿还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
3.性质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为股东的意志和企业的最高权力;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和托管的制度安排。股东大会不具体、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它不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在企业内部开展具体业务,所以它不能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每三年,公司召开董事会议重新投票选举。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