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务分包人是否属于实际施工人
1、是的。
2、承包人:施工人或承建方;
3、分包人:总承包人将总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转承包给他施工的施工方,由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之分;
4、雇主:雇佣雇员从事劳务,并支付劳动报酬的人;
5、雇员:接受雇主雇佣从事雇主要求的劳务的人;
6、承揽人:根据定做人的要求为定做人制造特定产品的人。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工程劳务分包税金如何计算
依据法律规定,工程劳务分包的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以下相应的税率:
1、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2、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3、除清包工及含甲供工程以外的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
4、劳务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营改增后其征收率统一为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