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法人劳动合同和谁签
法定代表人的劳动合同跟公司法人签。如果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是出资方,则法定代表人不能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如果法定代表人扮演的是类似于高管的角色,则可以依据事实情况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无论是从劳动关系的认定因素,还是从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来看,法定代表人与公司都不成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不是非要法人签字,因为法人有时候会将自己的授权给其他代理人,这时候代理人也是可以代替法人签字的,不管是当是法人代表自行签字,还是他的授权人签字这份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率受到保护的,因此劳动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用担心,直接签字就行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并在劳动合同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法人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必须有明确的委托手续。由于我国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签订合同时的瑕疵有时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最终确认,但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将更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
所以劳动合同上不一定要法人签名,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名,不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关健是有没有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