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科员与四级科员的区别如下:
1、级别不同:
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原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
2、工资待遇不同。
所谓的工资待遇,也就是基本工资有差别,四主低于副科实职低于三主,看着待遇是低了两级,实际上只差个140、150左右,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这点工资待遇不是最重要的差别。
3、晋升前景不同。
三主是晋升二主的必经之路,三主符合条件可以直接晋升二主;副科实职若不提正科实职,想享受正科待遇,必须先晋三级主任科员,满年限再晋二主;
四主要晋升职级,只能晋升三主,没有其他选择。这才是三主最大的优势,不是那点工资差别能比的。
公务员的职级只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一共是四等十二级。最低的一等为科员级,对应二级科员、一级科员;其次则为科级,对应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其中四级、三级主任科员为副科级,二级、一级主任科员为正科级;接下来就是处级,对应一至四级调研员;最高的为厅级,对应二级、一级巡视员。,四级主任科员和三级主任科员都属于副科级,但他们主要享受的是副科级工资待遇,而不享受副科级的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他们所做的工作基本上也是与科员级一样的,没有领导职责,不享受领导待遇。这与乡科级副职是不同的,乡科级副职不仅享受副科级的工资待遇,也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