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经过群众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命名的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每年命名一次。
【法律依据】:
《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凡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由所在县区、市地分别等级,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的企业,全体职工可以向上浮动一级工资或在原来基础上增发一到两个月的奖金,增发部分不纳奖金税。被取消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浮动工资或奖金随之取消;受警告处分的文明单位,停发浮动工资或奖金,直到撤消处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