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违约责任的法条规定、合同自愿原则和预约合同的目的来看,应认可预约合同可强制履行。
一、购房款定金不想买能退吗
如果收到预付款的一方没有违反合同,或者因为双方的理由不能签订合同的话,预付款交付后不想买房子,不能退还预付款。如属法律规定的应退还定金,则可退还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卖方通过预约、订购、预约等方式向买方接受预约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的,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上关于预约金的规定处理的当事人双方的事的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的,卖方应当将预约金返还给买方。
二、认购书和认购协议的区别
(一)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二)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三)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
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买卖预约有什么法律效力
买卖预约的法律效力:
(一)买卖预约双方均享有请求对方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而不得径依预约合同所预定之本约内容请求履行(交货或付款)。
(二)买卖预约双方所享有的此种权利,称为“预约权”,性质上属于,仅在预约当事人之间有效,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三)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构成违约。
(四)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于预约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