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实在不行的情况下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劳动仲裁需要有原告自行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劳动者需要证明单位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才可以。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以及离职补偿金。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
1、申请和受理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后,应当进行审查。
2、开庭准备
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应做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向申请人送达答辩书、组成仲裁庭并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组成情况、告知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以及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审理
仲裁庭在正式审理之前,应首先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结案。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审理的基本程序是:开庭审理时,仲裁员应当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被申请人的答辩,主持庭审调查、质证和辩论,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调解。
4、裁决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或者请求仲裁委员会制作调解书。仲裁庭在审理后、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遇到公司存在不签署劳动合同或者是欠薪的情况下,应该及时的与公司协商或者是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注意,公司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的,劳动者应该使用工资表。考勤表或者是自己在单位工作是公司发放的工牌以及工作服来证明单位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