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安局法制科的工作内容有:1、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2、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4、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5、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6、法制宣传;7、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公安局法制科是公安机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也是劳动教养审批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
第二条 公安法制部门应当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
第三条 公安法制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加强法制业务基础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法制工作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