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档案放在自己手里,会有以下两点潜在问题:
1、如果你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涉及政审的职位,会有影响。
2、以后孩子如果需要政审,对孩子也有影响。
二、相关政策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本人情况借鉴:
2019年,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通知,如果不在当地上班需要将党关系和档案迁出至上班的地方,所以我将党组织关系迁至上海工作所在地的党支部,但是新的党支部没有资格存放档案,故只接收党组织关系,不接收党员档案。
之后,因为怀孕生孩子,事情搁置了一年多,党员档案也一直拿在我自己手里。今年7月,先是咨询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还是得到同样的答复,不接收党员档案;又咨询了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只接受2018年以后的党员档案,之前的档案不接收,建议党员档案自己拿在手里。
事情陷入了一个僵局,两边都不接收我的党员档案,后面让家人跑了几次人才交流中心,也没什么作用。
无奈之下,我让所在党支部开具了一个不接受党员档案的情况说明,亲自回去一趟,找了人才交流中心了解情况。一开始的答复还是一样的,不接收18年以后的党员档案,后面我说了我要考事业单位,可能后面需要涉及政审的情况,或许在我们那个小县城,认为考事业单位是一件特别特别重要的事情,最后勉为其难将我的党员档案接收了与人事档案合并在了一起。
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非常nice, 由于政策限制,他们也很为难,但是考虑到特殊情况,也会灵活变通。 总之,终于把这个事情解决了,感谢自己的不放弃,感谢那位工作人员的理解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