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相同点是,时间都是在合同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前;而不同点是预期违约已经是违约行为,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为了预防和避免后履行一方可能的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_x000D_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_x000D_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_x000D_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_x000D_
(三)丧失商业信誉;_x000D_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_x000D_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