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设立居住权期限怎么算

律师回答
摘要:本文介绍了房屋居住权期限的计算方法和常见情形。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指在他人住宅上设定的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对该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期限可以是确定的,也可以是推定居住权的终身。在确定居住权期限前,应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当地居住权登记流程、手续,并制作合同。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且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
一、关于房屋居住权期限的计算方法。
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指的是在他人住宅上设定的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对该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1、居住权期限可以是确定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确定。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2、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生性。在确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时,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前应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当地居住权登记流程、手续,有针对性制作合同。以合同或者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应进行登记,避免因未登记导致居住权未生效。让居住权真正满足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要和对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情形常见有哪些
1、婚姻:使婚前财产房本加名字的问题有了新的选择,同时对于暂无居所的离婚一方,也可通过特定期限居住权的设立为其保障住房需求。
2、安居: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此时可以通过无偿约定居住权的方式保障父母住房需求及出资后的权益。
3、继承:老人如果立遗嘱将个人房产留给子女,又担心配偶的养老居所问题,就可以在房产上为其设立居住权。
4、以房养老:老年人可以将房屋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出售给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人,并约定在其有生之年享有对房屋的居住权。还得提醒大家,居住权有个特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延伸阅读
民法典居住权期限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

居住权期限是指房屋所有人或管理人向房屋承租人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居住权利的权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期限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在登记证书中载明。

在计算居住权期限时,应当考虑到房屋的使用情况和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房屋使用期限已经届满,但租赁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则默认为终止。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居住权期限,则计算方法为: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至租赁合同届满、解除或者终止时止。

居住权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随时解除居住权,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

居住权期限的注意事项包括:房屋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明确告知房屋承租人居住权期限和解除条件,承租人应当及时行使优先承租权利,房屋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单方面解除居住权,应当经过法定程序并通知房屋承租人。
结语: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指在他人住宅上设定的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对该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也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在确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时,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前应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当地居住权登记流程、手续,以避免因未登记导致居住权未生效。居住权具有长期性、终生性,在确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时,居住权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和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四条\t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一条\t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二十三条\t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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