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介费本来就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可以商量的。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或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不得转租。 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建议订立书面合同,且在合同中要明确房主、转租人、和承租人的法律关系。这不仅仅关系到安全问题,同时也关系财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