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的薪资应该结算,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试用期薪资规章: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薪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薪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员工试用期自动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追究赔偿责任的。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薪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薪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则按最低薪资标准支付。
试用期辞职—过程: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章:“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是试用期辞职的具体过程: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薪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