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于2019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增强工作效能和服务能力。该办法覆盖范围包括各级事业单位及其管理机构,适用于按照公开招聘、考试招聘等方式聘用新进人员以及与固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续签的人员。具体细则如下:1.明确聘用方式。规定事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招聘等方式进行聘用,并明确了招聘程序和流程。2.规范岗位设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依据实际需要,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配置岗位。3.确定劳动合同。规定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岗位等级、薪资待遇等相关条款。4.实行考核机制。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考核机制,实行考核结果与晋升评聘挂钩制度。5.规范解聘程序。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了解聘程序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