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
1、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3、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