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情形包括:不再是业主、连续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会议、丧失履职能力、有犯罪行为、书面辞呈、不交费、不履职、拒不履行义务及其他不宜担任委员的原因。...查看全文
本文介绍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条件和物业的分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若期限未满且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委员会应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确...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查看全文
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合同不需要终止,除非重新签订新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和解聘需由过半数业主同意,并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委会的成立应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经居委会交筹备组组织选举产生。...查看全文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查看全文
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呢? 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主要区别在于:1、选举方式不同...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选举业主委员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选举业主委员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业主委员会宣布竟骋物业后,原物业合同就终止了吗?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查看全文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如下:1、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由5至11人单数组成;3、委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查看全文
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1、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2、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3、法律...查看全文
可以。 一,业主联名提议换业委会。 按规定,有明确发起人、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书面提议并随附提议人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议要求提前换届时,则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提议进行核实,如符合规定...查看全文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情况包括:物业转让、无故缺席会议连续3次以上、丧失履职能力、有犯罪行为、书面辞呈、拒不履行义务、其他不宜担任委员的原因。...查看全文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组织,代表业主利益并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其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侵害业主权益,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业委会的管理归属于民政局或居委会等机构。其职责包括召集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查看全文
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所谓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指由居住小区内的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的常设机构,代表本小区全体产权人和使用人行使物业管理的权利。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又称业主委员会。只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委...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得到2/3以上的业主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
主任律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已服务2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