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当法律规定某项行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时,通常会明确规定这个时间段是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是因为出行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是由于客观情况而产生的,与行为本身无关,不能算作履行行为的时间。例如,在合同中规定付款期限为10天,并且明确规定从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那么从发票开具日开始算起直到第10天晚上24点止都是付款期限。如果在第10天当天下午购买了车票前往对方公司处理付款事宜,到了第11天才完成了付款,那么就已经超过了付款期限,算作违约行为。但是有些情况下,出行时间实际上是行为完成的必要部分,比如执行法律裁决需要出庭作证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等。在这种情况下,法定期间包括出行时间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