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与已积累的司法实践,对上下班之途合理性范围的确定可归纳为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
(一)合理路线以上下班为目的。首先,路线选择的合理性与行进的目的不可分,上下班路线以顺利、安全地到达工作地与居住地为目的,以此为终点的是合理路线的前提。
其次,合理路线可能具有多个起点,尤其是上班的路线,可能从自住的房屋出发,可能从父母住处出发,也可能为购物、吃饭而从超市、饭店、商场出发,只要以上班为目的,皆为上班之途。
再次,合理路线并非唯一路线,或许可供选择的上下班路线有多条,只要能顺利、有效、安全地到达目的地,不作无理由的长距离绕行、不明显违背效费比的选择、不无端增加危险的捷径,都具有合理性。
第四,合理要求不限制路线长短,有的劳动者居住地距离工作地点较近,有的距离较远,有的甚至很远,根据社会调查机构的调查显示,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平均上下班通勤用时超过一小时,有的劳动者甚至每天需要四至五个小时的超长路程交通,而在一些特殊工作内容及工时制度下,会出现数百公里、数十小时的上下班之途。
(二)合理时间以上下班为所需。
其一,一般的迟到早退不应影响工伤认定。对上下班途中的伤害认定工伤,是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范围的扩大与保护力度的加强;
有利于劳动者在暂时或永远丧失或降低劳动能力时得到社会救助,使其及家人免于困厄。
单位的劳动纪律与职工的法定权利并非同一层面规定内容,因为迟到或早退剥夺受伤职工得到救助的权利;
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工伤救助也不是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的处罚内容。
其二,认定工伤所考虑的合理时间以完成上下班的行为所需。
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是相互支持、相互印证的两个因素,通行所需时间要结合交通方式与选择路线来确定,同时考虑交通工具、季节天气、路况里程等相关情况;
不能以交通需时太长否认其非属上下班途中,也不能仅以其在上下班合理路线上受伤,就认定其应属工伤。
上下班途中遇车祸怎么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且非主要责任的,一般会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怎么赔偿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关于“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摔倒车祸算工伤吗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看是否由本人来负车祸事故的主要责任,主要责任的具体分析如下:
1、若员工是被撞的受害方,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无论其走路或者开车去上班,都是非主要责任,能够认定为工伤;
2、若员工是车祸制造者,走路去上班,故意需担责,不认定为工伤;开车去上班,一般都要担主要责任,不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骑电瓶车受伤是否算工伤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如要构成工伤,需要满足:
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
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只要满足上述三点,那么即便是职工因单方事故摔倒,也可被认定为工伤。在此职工还应特别要注意,如职工在上下班骑车摔倒,应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同时报警处理,并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则认定书,以此作为非本人主要以上原因的有效凭据。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