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的楼盘产权50年,有的是70年,不少楼盘打着“产权70年”的广告来吸引购房者,究竟50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到期后房子是不是不属于自己了,房屋产权究竟50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下面,律师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房屋产权究竟50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使用年限是50年还是70年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在也有不少商业用地都改作住宅用地来炒卖。有的开发商对购房人宣传的是住宅用地,结果签约后购房人发现是商业用地。按照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商业用地或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期满时是不能自动续期的,需要提前申请续期,而且肯定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对社会公众的生活影响很大。所以需要市民在购房之前火眼金睛,辨别其中的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