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有什么区别
1、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本人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十五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二、派出机关具体有哪些类型
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2、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区公所;
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