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的办理,公司每个月5-25号可办理人员新增、转移、 续保等业务。单位参加保险人员分两类,- 为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为调入本单位时曾在xx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1.新参保人员增加需携带资料:(1)办理所需材料(须加盖公章):(2)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城镇人员):(3)劳动合同复印件。2.填报报表:《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XX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3.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服务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