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须经的程序有:预购人寻找中意楼盘,查询该楼盘的基本情况;预购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文本登记备案;商品房竣工,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交付房屋;签订房屋交接书,办理交易过户、登记领取房产证书。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_x000D_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_x000D_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_x000D_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