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在售楼部应当查阅《广东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了解该预售项目的预售面积情况、抵押情况、预售款监控帐户及预售证有效期限等基本情况。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能销售;
2、如预售项目是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的,购房者有权要求中介公司人员出示开发商出具的委托书,了解委托代理的范围和权限;
3、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前,经与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协商,可以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并同时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约定所收定金的具体数额和退还与不退还的具体办法。缴纳定金前,购房者有权索取《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4、《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过程,应当以自愿公平为原则,开发商不得设立不公平的限定性条款。而对于开发商发布的预售商品房广告和印发的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购房者有权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5、《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有商品房预售款监控帐户,购房者应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监控帐户中,凭银行出具的存款票据,向开发商换领交款收据,分期缴纳的购房款项应当参照上述方式执行,以保障本身的合法权益;
6、开发商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的30日内,应当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
《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地产交易所批准成立后,买卖双方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
一、怎么买商品房,商品房要如何购买
购买商品房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1、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
签订认购书不是必经程序,但很多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是开发商与准买受人之间确认准买受人在将来可确定时间与开发商洽谈购房合同的约定。通过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买卖双方有洽谈购房合同的义务。
2、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在签订契约前应全面了解房屋是否符合销售条件、是否存在不应有的风险、应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
3、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有的银行还要求购房者对抵押的房屋进行投财产保险,从而还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4、对于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5、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
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及其有关附件。
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商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商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