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针对疑罪从无的规定,疑罪从无原则的法条为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百条。其中体现疑罪从无原则的条款为,在证据不足时,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而无罪的判决。证据不足一般是指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有罪,但是又有极大的嫌疑,此时仍为无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