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一、财产赠与合同指什么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性质上来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说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但是合同生效并不意味这受赠人就获得了财产的所有权。财产赠予分动产和不动产赠予。动产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不动产赠予则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可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二、在我国撤销赠予协议必须去法院起诉吗
如果受赠人也愿意同意对赠与合同进行撤销,也不是说必须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但实际操作过程当中,赠与合同的撤销之所以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几乎都是因为受赠人肯定是不同意赠与人这么做的。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无偿性。
2、单务性。
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
4、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5、赠与为诺成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