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未交付、交付延迟或租赁物与合同不符时,承租人有权对出租人:
1、拒绝租赁物,除非出租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物补救其违约;
2、终止租赁合同,有权收回预付的任何租金和款项;
3、根据租赁合同保留租金,直至出租人补救违约,提供符合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物或承租人丧失拒绝租赁物的权利;
4、融资租赁合同一般规定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