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员工补偿金打折是否合法
非法辞退劳动者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打折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有人单位足额支付,如果不足额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规定,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即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
(3)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违规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
(5)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并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
3、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维持原合同条件续签,公司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4、公司进行重整、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大规模裁减人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5、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通过分析知道,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经济补偿打折支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