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时候因为一些工作上的问题可能会产生纠纷,或者是用人单位乱扣劳动者工资,都是有可能产生纠纷的,劳动者这个时候是可以进行投诉的,那么劳动争议去哪里投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去哪里投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若是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仲裁委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三)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三、能向劳动机构投诉的争议有哪些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具体可以投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类:(一)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
(二)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三)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四)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五)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
(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
(七)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劳动争议去哪里投诉的相关法律知识。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主张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