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不仅要注意是否能够按时完成工作,更重要的是自身的身体健康,但是在工作时发生了疾病在进行医治之后,那工作中发生疾病能要求公司补偿社保该报的部分吗?关于这个问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文章,接下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吧。
员工缴纳社保之后,在员工出现疾病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就医,直接使用社保卡进行医疗保险结算,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一)依据《社会保险法》
1、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2、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4、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工作期间生病丧失劳动能力如何要求公司赔偿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但是要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以此为依据享受相应的待遇。
那么,工作中发生疾病能要求公司补偿社保该报的部分吗?其实如果员工在缴纳了社保之后,在工作期间出现了疾病之后进行了就医,并且是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的,那么之后公司是应该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的。如果想要了解关于以上问题更多的知识,可以在网上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