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购买的商品房烂尾后,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办法维权:
(1)、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无法交付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且赔偿损失;
(3)、解除房屋抵押贷款合同。购房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一并要求解除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停止偿还房贷。
(4)、向政府求助。购房者可以共同到政府相关部门求助,解决房屋烂尾、房贷偿还等问题。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